为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,加速书刊的周转流通,特制定本规则。本规则只限我院教职工及学生读者。
(一)借阅凭证及借阅办法
1.借阅时须出示学生卡,只限本人使用。
2.学生卡如有丢失,可以到信息中心办公室补办。
3.所借书刊不得转借校外人员或寄往外地,如发现此类情况,将对其停止借阅,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借阅人赔偿。
4.图书借出后,如因教学、科研或其他急需时,本馆可随时收回。
(二)借书册数及期限
1.书库及借阅册数:师生可在凯旋、长德校区图书馆内借阅图书,总借阅数为100本。支持两个校区通借通还。
2.借阅期限:30天。
3.在借阅第2天至到期前,可办理1次续借手续,读者可以到图书服务台或登录个人图书馆进行续借,续借期为30天。
4.如有图书逾期未还,则无法正常借阅。
(三)下列图书(只限内阅)不外借
现刊、需要修补的书、尚未加工完毕的书。
(四)毕业生及离职人员须在还清所借图书后,方可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。
(五)读者应爱护所借图书,如有图书丢失、污损等情况需按以下要求赔偿:
1.购买与原书完全相同或相近(如新版本、书名相近)且价格不低于原书的同类别正版图书。
2.非正式出版物、复印、影印版和有污损的图书不合格。
(六)本规则经学校批准后实行,解释权在图书馆。